现行的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以施工定额为基础编制的,但是两种定额水平确定的原则是不相同的。预算定额按社会消耗的平均劳动时间确定其定额水平,预算定额基本上是反映了社会平均水平;施工定额反映的则是平均先进水平。
因为预算定额比施工定额考虑的可变因素多,需要保留一个合理的水平幅度差,即预算定额的水平比施工定额水平相对低一些,一般预算定额水平低于施工定额水平10%左右。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具体作用如下:
①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预算造价的基本依据;
②是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评价,对新结构、新材料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主要依据;
③是推行投标报价、投资包干、招标承包制的重要依据;
④是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⑤是建筑企业进行经济核算和考核工程成本的依据;
⑥是国家对基本建设进行统一计划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
⑦是编制概算定额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