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
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
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
供应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二)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
(三)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四)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氧气瓶人工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气管插管
洗胃机心电图机
显微镜尿常规分析仪
血球计数器生化分析仪
血液粘度仪恒温箱
电冰箱X光机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B超
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
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