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官名,别称抚军、抚台,明清官制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者为正二品。“巡抚”一词最早出现于南北朝时期。明代洪武也出现了“巡抚”之名,并萌芽于永乐年间,初创于宣德、正统时期,逐步发展于景泰至正德时期,到嘉靖年间基本确立。清沿明制,并对辖区进行了调整。
巡抚是个官职。我们看现代的电视剧,尤其是清宫戏,经常会看见巡抚这个官名,感觉这个是省部级**,但又说不出来,巡抚到底是个什么官。其实这个词在我国最早的文献记录,是在南北朝时期。
巡抚这个词最初的含义,就是由皇帝委派的重要官吏,到某个地方去巡查和安抚,具体作用就是代表中央看一看当地的情况,处理一下当时的事务。
后来时间长了,巡抚慢慢地就演变成了地方固定的职务,成为地方的最高长官,而由中央派遣(或者名义上是中央派遣),也就成了惯例,有利于中央对地方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