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尸案(分尸案件2022)

本案是发生在深圳的一个重大分尸案件,因为受害者人数颇多而作案手法又极其残忍饱受社会关注。犯案人是两个刚出狱的,不仅没有改过自新反而想要通过犯罪来满足自己,甚至特意地去购买了作案工具。

为了给自己犯罪找借口,两人专门挑***女下手,试图以“匡扶正义”来减轻自己的罪恶感。可是没有什么是比害人性命更大的罪过了。

在监狱结识的林鹄、谢秉佑二人出狱后都留在了深圳打工,但这种日子两人仿佛并不满足,于是便凑到一起商量着他们的计划。

从2011年12月开始,两人对深圳的夜场女子进行抢劫,在拿到财物后又***人灭口。

起初二人还只是随机作案,到了2012年的5月,两人为了作案方便,不仅买了安眠药,还买了刀具,砧板这类用来分尸的工具,甚至还在罗湖春风路长丰苑内租了一间屋子专门用来作案行凶。

几乎一周一案,谋财害命,***人手法极其残忍

2011年12月20日,林鹄、谢秉佑二人携带作案工具来到一个假日酒店里,给第一个受害人孔某打电话让其来“服务”。

孔某进入酒店后就被要挟,被林鹄、谢秉佑二人拿走身上的现金和手机后,又被他们捂住口鼻致死。接下来林鹄、谢秉佑二人又残忍地将孔某分尸,并带回他们自己的住所将尸体残块烹饪,最后再丢到水沟里。

林鹄、谢秉佑二人的第一次作案很顺畅,两人在抢劫***人中找到了满足感。之后二人为了方便作案,还特意租了一处房子。

2012年5月18日,林鹄、谢秉佑在太阳国际夜总会又看上了第二个受害人陈某,二人又以服务为借口把陈某叫来出租屋。二人从陈某身上抢夺来财物,之后又以同样的手法将陈某***害,随后又分尸、烹尸、抛尸。

5月29日,林鹄、谢秉佑二人从国色天香夜总会带走袁某;6月5日,从奥夜总会带走谭某;6月12日,从人间新潮夜总会带走宋某。

二人都是先将受害者叫到出租屋,拿到钱财后以同样的方式将其***害,随后烹尸分尸抛尸。

6月20日,林鹄、谢秉佑又将周某带走,试图再次行凶。6月21日凌晨,警方到案发现场将二人抓获。

通过警方的调查总结,两人在2011年12月到2012年6月份期间,总共***害六名女子,抢夺财物数万元,最后法院判二人***并处罚人民币30万元。可是这二人却对宣判结果不满提出了上诉。

警方再次审问时,二人丝毫没有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而感到悔过,谈到***人过程,二人更是满眼的轻蔑和不屑。

他们二人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罪过,反而对自己的行为标榜成正义,明明***了人却以此为豪沾沾自喜。

林鹄、谢秉佑二人本就是刚刚出狱,再犯罪应该接受更严重的刑事处罚,而如今他们抢夺钱财又***害数名女性,手段残忍,还不知悔改,***毫不为过。

这起案件带来的反省是,要有对所谓的真理和正义有清醒的认知。别人所犯的错事自会有法律来制裁,而不需要其他人以自己的方式来“为社会除害”, 二人看不惯***女完全可以选择举报,但他们却选择抢劫***人这种残暴的手段。

他们口中所谓的正义,只不过是在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找借口求心安。而他们***害的那些女孩,即使他们本身有错但却也是无辜的,因为生命是最可贵的。

江苏镇江***人分尸案回顾:男子“戴绿帽”被揭,残忍***妻并肢解!结果如何?

2010年9月23日,江苏镇江发生一起恶性***人分尸案,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镇江春江潮广场承天台东侧金山湖水域漂着一个疑似装有人体尸块的白色塑料袋包裹。警方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勘查,由专业人员进行打捞上岸,经打开发现里面确系被肢解的尸块。

警方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工作,锁定犯罪嫌疑人顾某并将其抓获。9月28日,镇江市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案件详情,此起***人分尸案经过48小时的奋力攻坚成功告破。

案件经过

2010年9月23日上午,江苏镇江春江潮广场承天台上有大量的市民在此休闲娱乐(由于当时正值中秋小长假所以在场的人很多),有垂钓者在进行垂钓时突然发现湖面上有一个疑似装有人体尸块的白色塑料袋包裹,随后向警方报警。

警方接警后赶到现场,安排巡逻艇并紧急组织多条渔船在金山湖承天台外围水域范围内实施"地毯式"搜索,从案发时间到当天傍晚,先后在湖中5万平方米的水面上打捞起6个包裹,共计人体组织14块。经法医尸检验证,死者系女性,年龄在40至50岁,体态中等,有假牙,曾经做过剖腹产,皮肤偏黑。

警方抽调警力开展侦查工作,在案发当天晚6时许,警方在辖区黄山北路某宾馆走访时收到宾馆老板娘的反映,该宾馆前台女服务员余某已有两天没来上班,且打电话处于关机失联状态。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余某的体貌特征与法医尸检验证的死者特征基本吻合。经技术比对,认定受害人就是宾馆失踪的女服务员余某。

案件侦查

警方了解到,余某家住镇江润州区车站西某村后前往进行深入调查,得知余某在7年前与她的第一任丈夫离婚后,与现任丈夫顾某结婚,而且余某经常上网聊天,喜好打扮,交往人员复杂,导致夫妻关系紧张。警方经过分析初步认定余某的现任丈夫顾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据了解,顾某从技校毕业,经过奋斗成为镇江某公司工程监理。案发后的第二天,顾某接到警方电话让其到宾馆协助调查余某意外失踪被***害的案件,在赶到后即被传至水上公安分局,随后他意识到案情暴露便交代了作案过程。

案发缘由

顾某再婚后非常重视家庭感情,余某经常上网聊天的事情被他得知后,使他感到内心痛苦没有安全感,两人经常为此发生争吵。中秋夜当晚,顾某与余某在晚饭时为琐事起纷争,期间余某故意***顾某,说他活该被戴“绿帽子”(顾某曾被戴“绿帽子”而受伤),此事件再次被揭发,恼羞成怒的顾某猛然用胳膊从余某身后勒住她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又用尼龙绳紧勒余某颈部。

顾某确认余某死亡后,将其尸体拖到浴缸内,用菜刀将余某的尸体肢解成碎块,之后装入塑料袋内骑摩托车运到春江潮广场承天台附近抛尸于水中。回家后顾某清理了作案现场,为了掩饰其劣行还先后两次打电话到宾馆假装找余某。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写在最后

夫妻之间相处应该做到互相尊重、互相包容、互相理解,揭人伤疤戳人痛处这种事本来就是不高尚的行为,很可能使人受到伤害。不过,故意伤人性命还是要为其行为付出代价,受到法律的制裁!

温州***人分尸案回顾:坐台女谋财***害同事,注入水泥后抛尸!结果如何?

《红蜘蛛》这部电视剧相信有很多人看过,相关剧情都根据真实案例进行改编,其中第1-2集正是取自发生在1999年的温州“12·30”特大***人分尸案。在此案件中,受害人龙某与游某先后被犯罪嫌疑人刘艳(男)、马仁乾(女)残忍***害并分尸,最后两人的尸块被装进纸箱注入水泥抛尸。

案发缘由

1999年,重庆江津市人刘艳和马仁乾到温州打工,由于没有学历、没有经验、没有能力,刘艳开出租车,马仁乾在歌厅当坐台小姐。1999年12月间,两人得知马仁乾的同事游某(同是三陪女)有5万多元的存款,两人便产生抢劫***人的想法。

刘艳和马仁乾两人经过一番密谋后,于12月29日下午邀请游某到其出租屋处一起吃晚饭,被游某告知她同住的朋友龙某将随她一同前去,刘艳和马仁乾再次商议打算将龙某***人灭口。

案件经历

1999年12月29日晚,游某和龙某来到刘艳和马仁乾的住处后,马仁乾以买菜为由将游某骗走。在马仁和游某离开出租屋后,刘艳趁龙某不注意猛然扼住其颈部,致使龙某因机械性窒息而亡,其尸体被刘某藏于床下。

当马仁乾和游某两人买菜回来后,刘艳趁游某不备采用相同的手段将其扼昏,之后两人用不干胶带捆住游某的手脚,有用膏药粘住游某的嘴吧,从她的包中找出2部手机、1只传呼机、白金项链、牡丹灵通卡、建行存折等物。然后用水将昏过去的游某浇醒,逼问其灵通卡及存折取款密码。

12月30日上午,马仁乾持卡到自动柜员机取款失败,后发现是因为游某的身份证无法取款,刘艳和马仁乾将其掐死。游某死后,两人买来水泥、砂子、红砖、编织袋、塑料袋、铁丝等物,将龙某和游某的尸体拖至卫生间。由刘艳持菜刀,马仁乾进行辅助将将游某、龙某的尸体分别肢解成10段,将游某的躯干及部分尸块装入纸箱并用水泥封浇,又将其他部分尸块、死者衣物及砖块等装进塑料袋,又套上编织袋用铁丝捆扎袋口。

当晚,刘艳驾驶其出租车与马仁乾一起将装好的尸块运至平阳县麻步镇并抛尸于河中。2000年1月1日凌晨,刘艳和马仁乾又将龙某的躯干及剩余部分尸块运至温州市瓯海某公寓并抛入化粪池中。案发后,警方经过调查成功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案件结果

2000年5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以故意***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刘艳、马仁乾***,***,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宣判后两人不服并提起上诉,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2001年1月12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平阳县敖江镇宣判,凶手刘艳、马仁乾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写在最后

任何人的财富都不是大风刮来的,每个人都要做到”劳有所得“,任何企图伤害他人性命,夺取他人财产的行为都可耻可恨,只要犯罪就要为其付出代价,接受正义的制裁!

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