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余杭区定向培养幼教师资,
以及小学全科教师开始报名啦!
直接录用进编不愁工作!
赶快来了解一下!
学前教育定向培养
什么是学前教育(师范)定向培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杭州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精神,促进杭州市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推进杭州市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强化***发展学前教育责任”项目的实施进程,加快解决农村幼儿园教师供需矛盾,经杭州市***和浙江省教育厅同意,在2012年成功开展定向培养工作的基础上,今后继续面向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和三县(市)定向培养农村幼儿园教师。
由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承担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幼儿园教师定向培养工作。2017年入学的定向培养学生学习期满后,按期毕业并通过国家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返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区、县(市)农村幼儿园工作。区、县(市)教育、人力社保等部门应依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定向培养学生直接录用进编,派遣至农村幼儿园任教,确保定向培养毕业生到幼儿园执教有编有岗。定向培养学生在农村幼儿园任教期限不得少于8年。
招生计划与报考条件
①余杭区计划招收15名。
②报考的学生必须是余杭区户籍所在地的应(往)届普高毕业生,户籍不吻合则无法报考。
③选考科目范围为“生物、历史、物理”。
志愿填报时间
2017年6月26日8:30—27日17:3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zjzs.net/)在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填报,且考生必须以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否则无效。
招生程序
①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根据考生户籍以区、县(市)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在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批录取。
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由招生院校对考生的体态仪表、语言表达、音乐、舞蹈等基本素质进行综合面试,具体面试方案由招生院校制定。
③面试合格的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若全部相同,则进行专业加试,择优录取。
面试时间与地点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将于6月29日公布面试名单,7月1日进行面试(具体时间以该院招生网公布为准)
面试地点: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高桥校区(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
面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一寸彩色照片2张;
(2)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
(3)高考准考证原件;
面试内容
注意事项
1.根据签订的协议,必须回到户籍所在区(县)的农村幼儿园工作,并且任教期限不得少于8年。
2.定向培养学生在修读年限内可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助学金补助,并享有奖学金评选资格。
3.定向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校和转专业学习。学生要坚定教师职业信念,立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4.如果未被录取,不影响普通类平行志愿的填报。
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
什么是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
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精神,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2017年工作要点》关于“继续做好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要求,2017年我省有关师范院校将继续开展本科学历层次的小学全科及中学紧缺学科教师定向培养招生工作。
定向培养学生学习期满后,按期毕业并通过国家小学教育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由余杭区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依照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有关规定,统一调配到余杭区具有事业编制的小学全科教师岗位任教。定向培养学生在余杭区任教期限不得少于8年。
招生计划与报考条件
①余杭计划招收小学全科教师5名;
②报考的学生必须是余杭区户籍所在地的应(往)届普高毕业生,户籍不吻合则无法报考;
③选考科目必须有“历史、物理、化学”其中一门。
④高考成绩要求不低于一段线。
志愿填报时间
2017年6月26日8:30—27日17:3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网(http://www.zjzs.net/)在普通类提前录取院校志愿填报,且考生必须以第一院校志愿填报杭州师范大学,第一专业填报小学教育(师范),否则无效。
招生程序
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
2.面试。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余杭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四舍五入),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发至余杭区教育局,由余杭区教育局进行考生户籍审核和师范生适应性面试。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提供考生名单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面试名单与时间另行通知)
3.公示。对面试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余杭区教育局和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示3天。
4.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余杭区教育局商市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定服务期为8年签订协议)。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余杭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余杭区教育局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5.录取。各招生院校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将余杭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被录取者由招生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未录取者不影响其他院校的正常录取。
注意事项
①根据签订的协议,定向培养学生在余杭区任教期限不得少于8年。
②定向培养学生在修读年限内可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助学金补助。
③定向培养学生在校期间不得转校和转专业学习,立志于长期从教、终身从教。
④对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由市财政给予适当的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年6000元/生,待毕业到岗后再予以补偿落实。
⑤如果未被录取,不影响普通类平行志愿的填报。
这么好的机会,
考生们还等什么,
快来了解吧!
素材来源:区教育局
编辑/王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