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10-400度之间、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
一档、二档、三档就是根据不同用电量规定的电价,用电量大,电价就高,比如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执行现行电价,每度0.5469元,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每度0.5969元,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即每度0.8469元。
居民用电阶梯电价分为三档
第1档是基本用电,每个月每个用户的使用电量不能超过210度,总累积电量不能超过2520度,按规定的电价收取。
第2档是正常用电,每月每个用户的使用电量在210和400度之间,总电量不累积超过4800度,每度加价0.05元。
第3档是高质量用电,每月每个用户的使用电量在400度以上,累计电量在4800以上,每度加价0.3元。
什么是阶梯电价
为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引导居民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我国开始对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阶梯电价是阶梯式递增电价或阶梯式累进电价的简称,是指把户均用电量设置为若干个阶梯分段或分档次定价计算费用。截止2012年底,全国29个省市均已公布执行方案。
阶梯电价的实施范围
国家电网供电范围内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电户。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各省市电力公司对阶梯电价实施范围有更详细的规定。
阶梯电价结算周期
不同省份对于阶梯电价的结算周期可能有所不同,大多以日历年为单位。如北京、黑龙江均以年用电量为计费周期,即以年度各抄表周期累计满12个月的用电量作为计算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电费采取按抄表周期预结算、年度清算方式。年度用电量未达到阶梯电价分档电量标准的跨年不结转。
计算公式
总电费=第一档电费+第二档电费+第三档电费
第一档电费=第一档标准以内的电量×第一档电价
第二档电费=超出第一档标准并且在第二档标准以内的电量×(第一档电价+0.05元/度)
第三档电费=超出第二档标准的电量×(第一档电价+0.3元/度)计算。
阶梯电费收费标准原则很简单,使用电量越少,那么电费价格越低。使用电量越大,那么电费价格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