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质押和抵押有何区别

1、标的不同:抵押的物品一般是不动产,而质押的物品则是以动产为主;

2、效力不同:抵押物品需要经过登记才是有效的,而质押物品只需要占有即有效;

3、权利不同:借款人抵押物品只具有担保效力,而质权人则拥有物品的支配权以及留置权;

4、变现方式不同:抵押物品需要通过法院拍卖才可兑现,而质押则是直接变卖。

5、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商品房贷款抵押注意事项

1、有些房产不能用来抵押贷款

常见的不具有抵押贷款申请资质的房产有以下五类:小产权房、老旧小的二手房、已购公房和在按揭房及未到5年的经济适用房。

2、房产价值的评估标准

银行对于房产的价值,并不是以房产的市值为准,而是通过指定的评估公司实地看房,按房产的面积、装修、朝向、交通状况等综合考评后给出的评估值为准的。

3、银行贷款的发放

银行并不是完全将贷款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账户,而是根据借款人所提供的资金用途,将资金下放到相应的收款处。

4、房产抵押不登记,抵押权不成立

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办理登记,但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必须依约办理抵押登记,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后,不动产即房产的抵押才成立,债权人才对该不动产即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1、质押和抵押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移对抵押物的占管形态,仍由抵押人负责抵押物的保管;质押改变了质押物的占管形态,由质押权人负责对质押物进行保管。

2、一般来说,抵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抵押人承担责任,质押物毁损或价值减少由质押权人承担责任。

3、债权人对抵押物不具有直接处置权,需要与抵押人协商或通过***由法院判决后完成抵押物的处置;对质押物的处置不需要经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质权人就可以处置。***与抵押贷款,道理是一样的。

4、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质押则以动产为主。

其他文章